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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安排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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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春季市(州)、区(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川教资〔2017〕01号)的统一安排部署,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2017年春季继续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市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认定范围

四川理工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体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0170321204917_2251.doc

附件1:20170321204917_2251.doc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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