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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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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顺利、稳定离校,确保毕业生重补修、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学校及教务处统一安排,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子项

时间要求

具体工作及要求

备注

 

 

 

 

毕业环节

后期检查

5.21-5.30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后期检查。

2、5月2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查重工作,请各位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在5月18日提交查重论文。

3、审查毕业生答辩资格。


毕业答辩

6.1-6.8日

1各系523前将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表交教心学院教学办。

26月4日-6日完成答辩工作,6月8日前完成二次答辩工作。6月5日前完成双学位答辩。

36月11日上午将答辩未通过学生名单交教心学院教学办。


重补修

考试

5.10-5.20

1、请承担了毕业班重补修课程的任课老师于5月5日前到教学办落实考试时间及交相应课程的试卷。

2各位老师及时完成阅卷并及时向教学办提交成绩。

3教学办完成成绩录入和其他学院成绩单移交,包括完成双学位成绩单移交。


延期毕业申请办理

5.30日前

因学业(含预计毕业环节不能通过者)未完成自愿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必须于5月30日提出延期一年毕业申请并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2017届及以前毕业生回校换证考试

5.20-7.10

1、报名时间:5.20—6.12,往届毕业生向二级学院提交《2018年回校考试换证流程表》。

2、审批:二级学院初审。若回校考试超过2年及超过2次,报教务处审批。

3、数据汇总:6.19前各二级学院将往届回校换证考试报名数据发教务处何英老师。

4、考试时间:7.2-7.4考试。

5、换证时间:7.10前。


 

 

教材款

补款

5月20日前

由学习委员持《用款证》到所在校区教材中心办理。


教材款

退款

 

5月20日前

按照有关财经制度,今年毕业班级教材余额通过银行转账。为保证资金安全,请相关班级提供教材有余额所在班中合适的一名代领人账户等信息,具体细则等候通知。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教学办

                           2018年4月26日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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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0.05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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