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兹订于本期末、下学期初规定时间内办理2017-2018学年第1学期重补修手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于后。
一、重修、补修课程:
1、 非毕业年级为各学年单学期课程。
2、 毕业年级为各学期课程。
二、 重修、补修手续办理时间
1、2014级本科、2015级专科各学期课程,2015、2016级本科和2016级专科单学期课程,重补修办理时间:6月29日-7月7日;
2、2014级本科第6学期补考不及格课程、2015级专科第4学期补考不及格课程办理时间:9月4日-9月7日。
三、办理程序
1、学生填写《四川理工学院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或《四川理工学院补修课程申请表》(1份)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或到各学院教学办领取)。
2、各学院教学办核定学分、开课学期等信息。
3、各学院填写《重新学习课程统计表》、《补修课程统计表》在开学第2周星期3前发给教务处何英老师。(各学院必须反复核查,保证所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学生的学号与学分。)。
4、学生在开学后第6~7周内到计财处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教务处将重补修数据发给开课学院,开课学院安排跟班学习(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适当安排组班学习并报批),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主页教学相关栏目公告教学安排。申请了重补修的学生应及时查看相关栏目,准确了解自己上课的方式、地点、时间,按时上课。
6、开课学院安排好后,将安排表(含课程名称、学生人数、上课学时数、学生名单)送教务处何老师,教务处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上公布。无学生名单,工作量不予核定。
7、开课学院组织本学院负责重修或补修课程的教学及考试工作。
教 务 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