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和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细则,由学生个人申报、评奖委员会材料复核、评奖委员会会议评议,现将拟推荐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胡娜 (2017级)
公示期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实名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情况。接受质疑材料地点:第四实验楼1518办公室,接受质疑材料联系人:徐文婷,联系电话:13550752711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人文学院
2018年9月26日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和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细则,由学生个人申报、评奖委员会材料复核、评奖委员会会议评议,现将拟推荐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胡娜 (2017级)
公示期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实名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情况。接受质疑材料地点:第四实验楼1518办公室,接受质疑材料联系人:徐文婷,联系电话:13550752711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人文学院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