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08浏览次数:20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要求,我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5月至6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三、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构建全国三级体系。各高校团委应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校级推报工作。省级团委向团中央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将从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将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此次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分配将覆盖到辖区内所有高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推荐阶段

请符合条件同学的材料于2019年5月9日下午5点前电子版发给孙媛媛老师,纸质版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第四实验楼1516)。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附件1)和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媒体报道截图。

  (二)省级推荐阶段

团省委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推报工作,从各高校推荐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中评选产生81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向团中央推荐8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及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四川学联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三)全国推荐阶段(6月上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195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选者(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并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四)颁奖活动(6月中下旬)

活动组委会择期举行全国颁奖活动。

(五)奖金发放(71日前)

根据组委会发布的获奖名单,把奖学金发放至获奖者个人账户。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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