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范围
2016级本科毕业班
二、评定条件
(一)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三)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大学四年内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四)符合省优评选条件根据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五)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六)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定比列
学院根据排名择优录取毕业人数1%。
四、评定程序
在11月14日上午十二点前将申请材料交至陈垚淋处。
教心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