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现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者,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址:第四实验楼1516办公室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教心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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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现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者,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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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教心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