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锦兰”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由学生本人申请,教心学院学工办审核,现将学习优秀标兵、考研标兵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3日-6月7日。如有异议者,请以实名形式向教心学院学工办反映,地址四实验楼1516办公室。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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