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学[2017]172号)和《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素质绩点办法》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议。现将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8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教心学院学工办(N4S-1516)反映。 联系电话:0813-5364835。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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