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议,评选出2020-2021学年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学前教育2018级5班周小琪,应用心理学2018级2班杨宇柔,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1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教心学院学工办(N4S-1516)反映。 联系电话:0813-5364835。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议,评选出2020-2021学年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学前教育2018级5班周小琪,应用心理学2018级2班杨宇柔,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1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教心学院学工办(N4S-1516)反映。 联系电话:0813-5364835。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