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教授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为落实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工作指示,切实提升教育教育硕士培养质量,推进教育硕士培养管理工作,促进我校教育硕士实践教学。2021年11月2日上午10点30分在第四实验楼1501会议室召开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教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教务处处长孙山、教心学院院长黄英杰、副院长李博、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叶文明、人文学院副院长刘小文、体育学院副院长华锐、外语学院副院长左义等参与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黄英杰院长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和审核《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育工作自查报告》、《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各参会人员结合各培养学院的实际情况针对教育硕士实践教学过程中在专业实践经费投入、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以及专业实践导师遴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与交流。在会上,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硕士点负责人、教心学院院长黄英杰指出,在针对教育硕士实践教育的问题上,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要做到三个统一:一是专业实践基地要统一授牌;二是专业实践导师要统一遴选;三是专业实践经费要统一标准。
本次教育硕士教授委员会会议的顺利召开,促进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形成了专业实践培养管理办法的共识,进一步优化了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与教育硕士实践教学培养的体制机制,为我校教育硕士培养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提供了保障。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教授委员会在我校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和教育硕士培养工作中的职能和效用。
供稿:王冬 审核:李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