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以及《关于做好四川轻化工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学生、班团组织、辅导员、学生会的意见基础上,经学院党委审核通过,现将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出席四川轻化工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专业班级 |
1 | 郑宏灯 | 男 | 汉族 | 职业技术教育2021级2班(研) |
2 | 胡超 | 女 | 汉族 | 学前教育2019级1班(研) |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教心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 0813-5505275。
共青团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