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为奖励优秀学生,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加强对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的管理,更好地开展此项奖学金评选,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奖励对象
1.五粮液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留学生除外)中特别优秀的非贫困生。
2.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留学生除外)中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参照学校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认定标准)。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五粮液奖学金的学生,每生一次性发放3000元;对获得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生一次性发放2000元。(两者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条件
具备基本申请条件并有一个及以上突出表现者获得参评资格,以各年级在校生人数占比分配年级名额,各年级按上一学年综合素质(平均学分绩点*50%+素质绩点*50%)加分排序,由高到低评定。申请人原则上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基本申请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3.本科生、研究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挂科。
5.学生须积极参加与五粮液公司相关的活动。
6.原则上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其中之一方可申请。结合我院实际,具体标准如下:
1.道德风尚突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院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五四之星、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被媒体报道或被当事人到校感谢的产生影响的见义勇为等行为并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参加志愿服务被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四川服务时长达15小时及以上的),视为志愿服务方面的突出表现。
2.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突出:在学校、学院社会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产生重大影响,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在校级、院级各类学生组织、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工作期间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主管老师认可的可视为突出表现。)
3.学术研究突出:崇尚学术,追求卓越,在学术研究上表现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申请等视为突出表现。)
4.创新创业突出: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成功立项或结题。(挑战杯、大创、互联网+项目等科创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立项当年以立项名单为准(必须按时结项)、结题当年以结题名单为准。)
5.专业及文体活动突出:在院级及以上组织举办的各类专业、文体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我校、我院争得荣誉。(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获奖,以证书为证。)
6.品牌宣传突出:热爱五粮液品牌,在积极传播五粮液文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对白酒学术研究表现突出或学习方面有突出进步者。
7.除上述方面,在其他方面有特别优秀表现者,经学院认定,也可作为突出表现。
四、评选与发放程序
1.由学生处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及专业特点将指标分配到各学院。
2.学院将评选名额、条件、程序等信息以通知的形式告知每一个学生,学生本人向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纸质申请书一份),并填写《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五粮液奖学金申请表》、《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各学院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按照评选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初评结果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后,组织学生填报《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奖学金登记表》(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登记表》(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4.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汇总并公示3天,公示后报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
5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按照审核程序完成后,资料报五粮液股份公司,并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无异议后开展奖学金发放工作,填报《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奖学金发放表》、《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奖学金汇总表》;《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励志奖学金发放表》、《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五、评选要求
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受奖学生。
所有师生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学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评选中最终排名按获奖级别等级由高至低和获奖次数排序。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