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2623

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工作时间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址:第四实验楼1516办公室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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