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奖勤助贷评议小组审核评定,现将2021-2022学年“锦兰”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2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工作时间以实名形式向学工办反映。地址:N4S-1516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5364835。
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教心学院2021-2022学年锦兰奖学金拟评选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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