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现将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2022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工作时间实名向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址:第四实验楼1518办公室
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1 2022年10月19日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2022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1: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2022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0.04M)[下载]
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现将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2022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工作时间实名向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址:第四实验楼1518办公室
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1 2022年10月19日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2022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