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4 00:00:00    编辑:admin
    查看:75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教心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心学院全体2024届毕业生。

二、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 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获奖次数多者优先)。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综合测评按照学业成绩70%+综合素质绩点30%计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7.相关奖项认定由教心学院奖勤助贷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三、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会主义国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接受任何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秀,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在校期间无任何挂科或补考记录;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学业绩点优先。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奖学金一次以上,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优先按照获奖级别与获奖次数多者优先;各科成绩优良;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实习成绩优秀。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听从祖国召唤,愿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5.关爱他人,热衷志愿服务活动。

四、评选认定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并公示后3 个工作日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3.学校审核。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

五、申请材料报送

1.依照申请项目,填写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 5《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 6《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4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7《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获奖情况表》,并根据附7奖项情况按附件8格式提供证明材料,所有表格填写时请严格按照模板填写。

所有材料于113日晚上9点前交至学习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格式(学前191XX—省优/校优毕申请表);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学生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学生弄虚作假的,取消省优毕业生、校优毕业生评选资格,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

(二)经公示无异议上报的四川省优毕业生自动成为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但由于不能正常毕业、受到处分等,则取消其省优、校优资格,被取消的名额不再另选。

(三)如有特殊事项,提交学院审议。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20231014

附件1:评选附件.zip  (0.46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