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17:35:58    编辑:admin
    查看:1112

教心学院各班级: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办法》规定,拟开展2023-2024学年减免学费工作。按学费减免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的5‰评选,以教务处提供的在校生人数为依据。减免金额为每生2000元,由学院奖勤助贷评议小组按相关要求评议,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评选学生必须是2023-2024学年经过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入库学生,不在库里的学生不具备评选资格;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学生中排名名列前茅;

(四)各方面综合表现良好者优先纳入考评范围。

二、注意事项

(一)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有学费减免;

(二)评议小组有权对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进行经济情况核查,对弄虚作假者,除全额补交所减免学费外,还应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评议小组将按照申请者所提交材料依据上述条件和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考评。

三、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提交《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版(填写好后打印至一张单页上);

(二)申请人提交家庭情况(家庭常住人口及基本信息)与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三)上述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4月17日前在工作时间提交至汇东校区四教1516办公室文老师处。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附件: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1: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0.02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