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渡过大学生活,促进学生工作顺利开展,锻炼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现招募学院辅导员助理勤工助学岗位6名:
一、申请条件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辅导员助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除外)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照学校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认定标准);
(二)上一学年无挂科和补考记录;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六)勤奋学习,成绩合格,积极上进;
(七)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申请时间
请想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在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四川轻化工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电子档发至张丽梅老师邮箱2718109482@qq.com。
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doc (0.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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